我其实很讨厌这样的分类方法,用时间长短来区分,有什么意义呢?

时间长的视频就注定和时间短的视频造成的效果不同么?这也未必。

5分钟算短还是算长呢?20分钟算短还是算长呢?

所以,长视频短视频这样的划分本身是有问题的,因为这样的划分没有提供任何的额外价值,也根本不能正确的划分视频的种类和效果。如果一棵决策树一上来就用长短来划分,肯定是不及格的。

在我看来,视频其实只有两类。

一类是不看也无所谓的视频,另一类是觉得如果没有看会有所遗憾的视频。

不看也无所谓的视频,指的是人们用来消磨时间的视频,比如说在地铁上,床上,厕所上,摸鱼的时候。没事的时候拿出手机,打开某某视频软件,随便划拉划拉,消遣个半小时。(1)

觉得如果没有看会有所遗憾的视频,有两个方面。(2)

第一个方面是那些必须要看的视频,比如说学习视频,我因为需要学习所以必须去看这个视频,不然我考研考CPA可能就考不过了;或者说和我的专业相关的视频,我必须看这些视频不然就赶不上专业的最新时事,职场上可能会不顺利。(2.1)

第二个方面是那些和个人爱好相符合的泛娱乐类视频。比如说漫威新出了一个电影,喜欢漫威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去看是个遗憾,那么这个视频就被归类到不看会有遗憾这类,如果一个人觉得看不看无所谓,那么就被归类到不看也无所谓这一类。所以这类视频的归类,因人而异。(2.2)

那么对于 (2.2) 这类视频,再深挖一下,为什么会感到遗憾呢?除了自己喜欢之外,另一种可能是因为周围的朋友圈都在谈论它,你如果不去看的话,是不是在这个话题上就落了下风了呢?所以你受到了朋友圈的影响。那么朋友圈以软件的形态存在的形式是什么呢?就是社区。

所以我一直觉得社区是互联网最强大的形态,只有把人聚起来才能把人的其他东西聚起来。所以如果对比抖音和微信视频,以后谁会更胜一筹呢?

那么对于 (2) 这种视频,不看会有遗憾,但是遗憾总归会有个限度,如果我只是心里觉得稍微有点遗憾,但还是没去看,那么这个遗憾程度可以视为弱;如果我愿意深夜爬起来不睡觉也要看完,或者说愿意用一个比较大的价值来交换看它的权力,那么这个遗憾程度为强。

那么我们也可以把 (1) 这种视频看成是遗憾程度很弱甚至接近为0的那些视频。总之, (1)(2) 并不是完全绝对的,会有些互相渗入,分类总是会有误差的嘛,但按照我这种分法,大致上是没错的。

那么再深挖一下, (1)(2) 的视频的不同点在于造成的遗憾程度不同。那么根本上是什么会造成遗憾程度不同呢。

我们需要讨论一下人们为什么要看视频, (2.1) 已经非常明确了,是学习的需要,这种是刚性的,没有可替代的品种。

但是 (1)(2.2) 这种,都可以属于泛娱乐概念的视频,泛娱乐的东西,总归是可以替代的。我今天不看剧了,我去跑个步健个身,或者去公园里,超市里,玩一下,也可以打发时间吧?然而 (1)(2.2) 的区别就在于 (1) 的可替代选项非常多,几乎没有护城河, (2.2) 要替代它却需要一个比较高的代价,比如说老板临时要求加班,你不得不放弃去看心爱的漫威电影,但你还是会找另一天去看的。

造成这种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美的追求。

精致的视频,花了很大力气和很大的资金去做,为的就是呈现一个极致的美的状态。换句话说越美的东西需要在它上面投入的人类无差别劳动就越大,就越容易造成遗憾程度往强的方向去。投入成本的不同导致的美的程度不同,造成了遗憾程度的不同,这就是所谓的长短视频的最根本的区分。虽然短视频里也有精品,但数量是很少的,限于时间长度,短视频要讲个好(美)的故事就更难了。

举个例子,美食视频,我不是说吃播,而是说那些制作美食的视频,首先需要食材的投入,接着需要反复尝试制作美食的投入,很多美食视频其实都是创新做你没有看过的美食,最后才能有一个美的效果。而这种美是会让人上瘾的。因此这种可以归类为 (2.2) ,投入虽没有那么大,但也不是一个手机随便就能拍的。

其实像 (2.1) 这种,投入也是巨大的,首先需要一个资深的讲者,然后需要准备逻辑非常好的课件,最后要讲解的非常透彻,这种在另一个方面上也可以算是逻辑上的美学。

所以,说了这么多,其实 (1)(2) 这两种视频,因为美的含量天差地别,所以他们给人的使用体验完全是不一样的,它们各有自己的赛道,并不会互相竞争。

所以, (1) 类视频的平台只会和 (1) 类视频的平台竞争, (2) 类视频的平台只会和 (2) 类视频的平台竞争, (1)(2) 必然是井水不犯河水,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

很多文章把B站和抖音做了一番比较。但我却没有看到什么文章把Youtube和奈飞来做个比较。那么我觉得可能Youtube和奈飞的相似程度,大于B站和抖音。

如果认为抖音和B站都属于 (1) ,那么显然B站是没有任何前途的,抖音完胜。

如果认为抖音属于 (1) ,B站属于 (2) ,那么两者有各自的赛道,根本没法比较,那些比较的文章全部逻辑错误。

如果认为抖音属于 (2) 。。。那么会有人认为抖音属于 (2) 嘛?

如果认为B站属于 (1) ,爱优腾属于 (2) ,那么根本无法比较。

如果认为B站属于 (2) ,爱优腾属于 (2) ,那么必须反问一下自己爱优腾真的属于 (2) 嘛?那些网剧难道不是属于杀时间的 (1)

其实B站的困难在于它目前介于 (1)(2) 之间,所以有人拿它和抖音比。B站如果停留在 (1) ,那么显然没有任何前途,关键是B站怎么从 (1)(2) ,我认为目前中国除了电影业,还没有很像样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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