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我编造出来的故事:

A和B在街上发生了口角,A对B挥了一拳,B竟然死了。A当时不知道B有一种特殊的疾病,最多只能承受50牛顿的力量,不然就会死,但A这一拳有60牛顿。不过,A平时就是混混,经常和人口角并挥拳,平时A挥拳一般会有100牛顿,这次A控制住了自己只用了60牛顿,却竟然把人打死了。B只能承受50牛顿也很特殊,在这个虚构的世界里一般人其实都能承受5000牛顿,并且所有人挥拳都只有100牛顿,因此挥拳打到人其实就像挠痒痒一样,所以口角和挥拳在这个世界经常发生,稀松平常。

法庭上,A说他当时不知道B有这个极其罕见的疾病,并且自己出手也已经卸掉了40牛顿,所以主观上根本没有要打死B的想法,是B没有及时披露自己的这个病,所以A没有任何责任,B自己应该负全责。B的家属争辩说,B平时就是个宅男,深居简出,并且B之前从未和人发生过口角,所以也没法知道B有这个病,有这个病还是B死亡以后法医鉴定出来的。那么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

我认为人类在判断上的错位,应该都可以归纳到上面这个故事。

对于A有没有罪,其实没那么重要。但是我们应该都有一个一致的认同的观点,那就是B肯定是无罪的。

认为B无罪,这就是所有道德的起点,很多东西不是自己的意志能控制的,不能认为不是他自己意识控制所产生的结果要归属到他。

我只能认为B是个倒霉蛋。

对A来说,他造成了恶劣的结果。加以时日,人们不会再记得细节,只会记得A曾经打死过人。然后因为A打死过人,就会得出A不是个好东西。人类总是擅长于粗暴的总结出错误的结论,不是吗?所以即便A无罪,A也是个倒霉蛋。

但运气,主要看天给不给。人类无论如何,都是被上帝玩弄于股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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